乡镇“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5篇
乡镇“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篇1
此次“村改社区”的村(社区)范围是:光明村、冠山村、龙坪村、大冲村、水桥村、西门社区、冠山社区和水桥社区,共5个村3个社区。
按照平稳过渡、一村改一社区的原则,将5个村3个社区改为8个社区,“村改社区”基本规划是:
1、将龙坪村改为龙坪社区,管辖范围为龙坪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龙坪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县消防大队—环城路(以210国路为界)—小十字——教师新村—法院—羊角井范围。
2、将大冲村改为大冲社区,管辖范围为大冲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大冲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黑山—x镇政府—石头寨(不含中职校)——弘康药厂—龙凤园—大土——大冲范围。同时,将原播箕桥水泥厂片区和x北部工业园区列入大冲社区管理。
3、将冠山村改为城南社区,管辖范围为冠山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冠山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西南药都片区—新场坝片区、南门片区(以龙里中学为界)—铁龙路片区和龙里民族中学、铁龙路农贸市场片区和黔桂铁路以南的流云洞、陡坡脚和九条龙片区。
4、将光明村改为光明社区,管辖范围为光明村现有人口及原西门社区在光明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老场坝片区—西关坡和锦绣x片区——草原路片区和龙铁物流片区——砖瓦厂、大水塘范围。
5、将水桥村改为西城社区。管辖范围以新建的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北范围,含斗蓬山、铁厂、毛草冲、雪花啤酒、吴家庄范围。
6、保留水桥社区,管辖范围以新建的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南范围,含正大—三林路——龙里林场——渡假村——水桥——龙架山公园—森林溪畔范围。
7、保留西门社区。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西范围内人口。即:火车站—兴龙广场—三小以北——中职校—疾控中心——西关坡新村——大磨石——供电局——老火车站宿舍范围。
8、保留冠山社区。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东范围。即:火车站—兴龙广场—贯城河以东,包括大小十字片区—解放街片区、金龙路片区范围。
乡镇“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篇2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快建设新型城市社区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城市资源合理配置,发挥城市的集聚和带动功能,积极推进“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市民”的政变,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现代文明生活,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乡镇“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篇3
农村合作医疗、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村改社区”后,原有村民享受的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家电下乡等其它有关国家惠农政策不变,原针对失地农民实行的补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及对于其它针对农民的国家福利政策不变。下面是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的关于乡镇“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欢迎阅读。
为适应龙里县城镇化建设需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争取国家对城市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篇4
为适应龙里县城镇化建设需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争取国家对城市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乡镇“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快建设新型城市社区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城市资源合理配置,发挥城市的集聚和带动功能,积极推进“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市民”的政变,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现代文明生活,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范围和“村改社区”区域规划
此次“村改社区”的村(社区)范围是:光明村、冠山村、龙坪村、大冲村、水桥村、西门社区、冠山社区和水桥社区,共5个村3个社区。
按照平稳过渡、一村改一社区的原则,将5个村3个社区改为8个社区,“村改社区”基本规划是:
1、将龙坪村改为龙坪社区,管辖范围为龙坪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龙坪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县消防大队—环城路(以210国路为界)—小十字——教师新村—法院—羊角井范围。
2、将大冲村改为大冲社区,管辖范围为大冲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大冲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黑山—x镇政府—石头寨(不含中职校)——弘康药厂—龙凤园—大土——大冲范围。同时,将原播箕桥水泥厂片区和x北部工业园区列入大冲社区管理。
3、将冠山村改为城南社区,管辖范围为冠山村现有人口及原冠山社区在冠山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西南药都片区—新场坝片区、南门片区(以龙里中学为界)—铁龙路片区和龙里民族中学、铁龙路农贸市场片区和黔桂铁路以南的流云洞、陡坡脚和九条龙片区。
4、将光明村改为光明社区,管辖范围为光明村现有人口及原西门社区在光明村行政区划范围内人口。即:老场坝片区—西关坡和锦绣x片区——草原路片区和龙铁物流片区——砖瓦厂、大水塘范围。
5、将水桥村改为西城社区。管辖范围以新建的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北范围,含斗蓬山、铁厂、毛草冲、雪花啤酒、吴家庄范围。
6、保留水桥社区,管辖范围以新建的贵龙大道—县医院以南范围,含正大—三林路——龙里林场——渡假村——水桥——龙架山公园—森林溪畔范围。
7、保留西门社区。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西范围内人口。即:火车站—兴龙广场—三小以北——中职校—疾控中心——西关坡新村——大磨石——供电局——老火车站宿舍范围。
8、保留冠山社区。管辖范围为兴龙大道以东范围。即:火车站—兴龙广场—贯城河以东,包括大小十字片区—解放街片区、金龙路片区范围。
三、实施步骤
我镇“村改社区”工作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12月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至8月)
1、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村改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村改社区驻村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政策咨询、工作指导和检查督导。驻村工作组做好各改制村撤村建社区的指导协调工作。各村相应成立“村改社区”工作机构,负责“村改社区”具体工作。
2、组织培训及调查摸底。
组织驻村工作组和村组主要干部进行“村改社区”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由各改制村对撤村建社区的有关情况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登记造册,并建立台账。调查摸底的主要内容有:本村(社区)现有住户人口(含居住半年以上的户数和常住人口)情况、居住地点和院落、辖区单位和区域界线,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现有的土地承包面积,失地农民数量,集体荒山荒坡面积,村组干部和党员基本情况,城市和农村低保、廉租房户等情况。通过调查摸底,准确了解和掌握村干部、村民的思想动态,对村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为“村改社区”工作顺利进行打好基础。
3、加大宣传动员力度。
镇、村、组采取办宣传栏、召开干部群众会、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撤村改居社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村民对撤村建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消除村民的顾虑,取得广大村民的支持,为“村改社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8月至12月)
1、制定“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在调查研究和多方征求社区和有关单位、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村改社区”有关工作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的“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审批。
2、确定“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名称和区域规划调整。对城镇内5个村3个社区“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区域规划、名称确定、管辖范围调整等内容,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x镇党委、政府讨论研究并征求各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后,由各村(社区)召开有2/3以上村(居民)户代表参加的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决议的基础上,由镇政府报县政府审批,并报县民政局备案。
3、对“村改社区”的村(社区)在改制前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一是由镇财政分局和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对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5个改制村和冠山社区、西门社区、水桥社区3个社区在“村改社区”前的资产、资金、资源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将债权债务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资产、资金、资源和债权债务在本村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使债权债务明晰化,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同时,搞好“村改社区”前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二是由改制的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在改制前对享受村集体资产分配权的本村永久性村民进行清理登记,界定本村老住户和人员。界定方法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对人员界定结果张榜公示,并进行确认。三是在改制前由“村改社区”的5个村和3个社区按规划调整的新社区区域对本社区的农业人口、城市人口、流动人口、农村和城市低保人口、就业状况、计生状况、党员情况、支部建设、辖区楼群院落分布、网格化管理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登记,并分类建立台帐,全面掌握了解新建社区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做好“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各项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4、正式实施“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建制与运行模示。
一是搞好改制工作。在县政府批复“村改社区”方案后,由镇党委、政府撤销村民委员会,挂牌成立社区。20xx年11月底前,完成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5个改制村由村委会向社区居委会的转变,将龙坪村改为龙坪社区、大冲村改为大冲社区、冠山村改为城南社区、光明村改为光明社区,水桥村改为西城社区,对改制后的5个村和原有的3个社区的区域规划、管辖范围重新进行明确划分并汇制社区分布图。对“村改社区”后的社区统一冠名“x社区党支部”、“x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改社区”后,原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全部过渡为社区居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原则上过渡为社区居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大会原则上过渡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因区域划分调整空缺小组长的,由新建社区考察人选后补选,20xx年年底,新建社区与全县同步统一换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二是抓好社区阵地建设,新建社区全部组建社区服务站,现有村改社区的办公用房暂时不变,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在下步工作中,社区办公用房可结合县城规划适时改扩建或重建。社区服务站按照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建立,社区服务站面积达400平米以上,其中:社区服务大厅设置在一楼或二楼,设置党建工作、科教文卫和民族宗教、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人民武装和综合治理等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全程服务,社区服务站根据居民需求设置多功能室(会议室、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室)、卫生服务站、计生室、警务室、调解室、文体活动室、办公室、减灾防灾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农民文化家园)、爱心超市、两栏(学习宣传栏及党务、村务公开栏)等。服务窗口必须落实一名社区专职和若干名兼职人员,实行全日制工作。
三是搞好社区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党组织设置。除辖区单位的党员外,社区根据本社区党员人数,设立党总支或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设立党总支,根据党员分布或行业等情况下设几个党支部,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设立党支部,党支部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5至9人组成。二是社区居委会设置。新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至9人组成,同时成立社区服务中心议事会、成立社区工、青、妇组织及社区文体协会、老年协会、志愿者组织等社会组织,各组织负责人可由支部书记或居委会主任兼任,成员由社区居民推选产生。三是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保留原有优秀村(居)干部的同时,采取选派镇干部到社区任职、新录用公务员选调大学生到社区挂职学习锻炼、将优秀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劳动保障协管员分到社区工作等形式,选拔一批热爱社区工作,有文化、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影响力的年轻干部充实社区干部队伍,切实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在社区干部队伍结构上,要做好村干部、社区干部人数、分工、年龄等方面的搭配,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转。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加大对社区建设投入力度,社区工作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公益事业费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年进行调整,稳步提供社区工作者的待遇,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文书报酬从20xx年1月起提高到每月2000元,在以后的5年内按15%的幅度增长,其他社区工作人员(指除了社区书记、主任、文书外,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其他成员,每个社区核定8人)的每月报酬,按照社区党组织书记每月报酬的60%比例确定。由县财政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龙党发[2010]7号文件规定解决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文书报酬,超出部分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解决。(国家正式工作人员任社区干部或工作人员的不享受社区干部报酬),村改社区后,社区干部在招考录用等政治待遇方面与现有的村干部享受同等待遇。
5、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村改社区”后的社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县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制定居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及时建立学习、财务等内部管理、来访接待、首问负责、办事承诺、情况报告、登记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在居务监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等方面,明确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权力和义务。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20xx年4月)
镇改制办公室做好改制工作的总结,对改制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入档,镇组成检查组对各村(社区)“村改社区”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改制后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和完善,对不规范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社区依法做好工作。
四、“村改社区”后有关政策
“村改社区”后先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和国家对农业农村惠农惠民政策不变的工作原则,继续执行农村村委会的各项政策,理顺“村改社区”后的各种利益关系,今后将根据社区发展需要和各种条件成熟后,再按照城市社区的政策规定逐步对有关政策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1、村(居民)日常管理。村改社区”后,部分村民、居民原来住所的社区管辖范围因社区规划将有所调整,社区村(居)民要严格按照所在社区管辖的区域、街道范围服从社区管理,村改社区”后,统一使用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停止使用村委会公章,原有的村委会公章统一交镇政府保存,辖区村民除土地征收、合医报销等需要盖印村委会公章时,由所在社区审核签字后可以到镇政府盖印村委会公章,平时村(居民)日常办事需要盖章时,无特殊情况统一盖印社区居委会公章,社区居民以居住地认定,凡居住在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必须在社区进行登记接受社区管理,社区居民在日常事务中所办的有关证件手续和申办各种事项不再以户口和身份证登记的居住地而是按现有居住地管辖范围到所在社区办理,社区低保户、廉租房户、公益性岗位人员等按所在社区由社区调查审核后重新登记接受社区管理,原有村民涉及原有村的集体经济、集体资产收益处置分配,可以打破现有社区居住范围参加原有村的集体经济、集体资产的收益处置分配,不受居住地的限制。
2、农村集体和个人土地资产。“村改社区”后,原村级集体的经济、资产、土地归属不变,个人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原农村集体与村民等签订的有关经营性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维持不变。对国家经济建设和项目建设征用的土地,个人享有的土地补偿有关政策不变,对集体林权、荒山荒坡、村级集体经济积累等收益分配等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和镇“三资”管理的要求,由社区召集原有村民讨论研究后,仍由各村界定确认的原有村内老户和人员享受,其它社区居民不参与分配享受。对原有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在“村改社区”前,由各村成立集体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原有的村支两委班子成员、村委会会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各村民小组长组成。人员名单如有调整更换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通过对村级财务审计和清产核资并进行公示,彻底摸清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底”,理顺资产所有权关系,核实资金、理清债权、债务,各村级集体资产处置要严格按照镇“三资”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由村理财小组负责监管,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收入支出和分配严格按照镇“三资”管理的要求进行,并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和镇党委会审核方可。新建社区和镇财政分局要加强对原有村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管好盘活集体资产。
3、农村合作医疗、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村改社区”后,原有村民享受的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家电下乡等其它有关国家惠农政策不变,原针对失地农民实行的补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及对于其它针对农民的国家福利政策不变。
4、户籍管理。对纳入“村改社区”范围的村所在地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在核对户籍登记情况的同时,重点抓好空挂户、下落不明、正在服刑、服兵役、在外就学、漏报等人员情况的调查。然后依据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注销、清理入户、复户等工作。“村改社区”后,现有村民户籍尊重个人选择,农转非不作硬性规定,社区户籍变更不搞一刀切,从村改社区批准文件生效之日起,现有村民可自愿将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也可保留农业户口,但对原有农业户籍家庭新生人口一律按非农户籍性质进行登记,对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相对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非本村(社区)常住人口,农婚配偶,父母子女投靠等按有关户籍政策予以办理居民户口。同时,对流动人口推行暂住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
5、计划生育。“村改社区”后,从村改社区批准文件生效之日起,原有的农村计划生育政策不变,符合再生育政策的,按照现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生育政策。
6、社会事务。“村改社区”后,社区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和城市居民及时纳入低保,并分别申报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就业安置条件的城市居民,及时组织培训和申报公益性岗位,“村改社区”后,所有的改制村按城区规划统一编制路、街、巷门牌号,使其与城区自然融合。“村改社区”后,所有改制村的教育管理按学区划分,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同时,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将社区以居民小组或楼群院落为单位划分为若干个网格,设网格长和网格管理员,切实抓好社区综治、环境卫生、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积极探索和创新社区建设和管理模式。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村改社区”工作是我镇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重要工作,是推动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镇属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必须以大局为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村改社区”当作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抓紧、抓好、抓落实。要按照“实事求是,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和“先改制,后逐步完善”的改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逐步实施“村改社区”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和镇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镇机关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研究村改社区涉及的政策对接问题,完善户籍管理、低保优抚、计划生育、就学、社会保障、养老保险等配套政策措施,回答和解决实施过程中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把矛盾消化在基层,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肃纪律,规范操作。“村改社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严格程序,依法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办事,在改制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公开,对村级资产资金要严格进行审计审核。要严肃财经纪律,对借“村改社区”之机私分集体财产、突击发放现金或实物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
(四)发扬民主,尊重民意。“村改社区”是我镇推进城市化的一项重大改革,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在撤建方案的确定、资产处理、干部安置以及配套措施的制定等方面,要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尊重干部群众意愿。要充分体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社会稳定。
乡镇“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篇5
我镇“村改社区”工作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12月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至8月)
1、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村改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村改社区驻村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政策咨询、工作指导和检查督导。驻村工作组做好各改制村撤村建社区的指导协调工作。各村相应成立“村改社区”工作机构,负责“村改社区”具体工作。
2、组织培训及调查摸底。
组织驻村工作组和村组主要干部进行“村改社区”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由各改制村对撤村建社区的有关情况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登记造册,并建立台账。调查摸底的主要内容有:本村(社区)现有住户人口(含居住半年以上的户数和常住人口)情况、居住地点和院落、辖区单位和区域界线,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现有的土地承包面积,失地农民数量,集体荒山荒坡面积,村组干部和党员基本情况,城市和农村低保、廉租房户等情况。通过调查摸底,准确了解和掌握村干部、村民的思想动态,对村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为“村改社区”工作顺利进行打好基础。
3、加大宣传动员力度。
镇、村、组采取办宣传栏、召开干部群众会、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撤村改居社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村民对撤村建社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消除村民的顾虑,取得广大村民的支持,为“村改社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8月至12月)
1、制定“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在调查研究和多方征求社区和有关单位、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村改社区”有关工作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的“村改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审批。
2、确定“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名称和区域规划调整。对城镇内5个村3个社区“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区域规划、名称确定、管辖范围调整等内容,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x镇党委、政府讨论研究并征求各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后,由各村(社区)召开有2/3以上村(居民)户代表参加的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决议的基础上,由镇政府报县政府审批,并报县民政局备案。
3、对“村改社区”的村(社区)在改制前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一是由镇财政分局和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对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5个改制村和冠山社区、西门社区、水桥社区3个社区在“村改社区”前的资产、资金、资源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将债权债务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资产、资金、资源和债权债务在本村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使债权债务明晰化,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同时,搞好“村改社区”前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二是由改制的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在改制前对享受村集体资产分配权的本村永久性村民进行清理登记,界定本村老住户和人员。界定方法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对人员界定结果张榜公示,并进行确认。三是在改制前由“村改社区”的5个村和3个社区按规划调整的新社区区域对本社区的农业人口、城市人口、流动人口、农村和城市低保人口、就业状况、计生状况、党员情况、支部建设、辖区楼群院落分布、网格化管理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登记,并分类建立台帐,全面掌握了解新建社区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做好“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各项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4、正式实施“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建制与运行模示。
一是搞好改制工作。在县政府批复“村改社区”方案后,由镇党委、政府撤销村民委员会,挂牌成立社区。20xx年11月底前,完成龙坪村、大冲村、冠山村、光明村、水桥村5个改制村由村委会向社区居委会的转变,将龙坪村改为龙坪社区、大冲村改为大冲社区、冠山村改为城南社区、光明村改为光明社区,水桥村改为西城社区,对改制后的5个村和原有的3个社区的区域规划、管辖范围重新进行明确划分并汇制社区分布图。对“村改社区”后的社区统一冠名“x社区党支部”、“x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改社区”后,原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全部过渡为社区居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原则上过渡为社区居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大会原则上过渡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因区域划分调整空缺小组长的,由新建社区考察人选后补选,20xx年年底,新建社区与全县同步统一换届,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二是抓好社区阵地建设,新建社区全部组建社区服务站,现有村改社区的办公用房暂时不变,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在下步工作中,社区办公用房可结合县城规划适时改扩建或重建。社区服务站按照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建立,社区服务站面积达400平米以上,其中:社区服务大厅设置在一楼或二楼,设置党建工作、科教文卫和民族宗教、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人民武装和综合治理等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全程服务,社区服务站根据居民需求设置多功能室(会议室、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室)、卫生服务站、计生室、警务室、调解室、文体活动室、办公室、减灾防灾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农民文化家园)、爱心超市、两栏(学习宣传栏及党务、村务公开栏)等。服务窗口必须落实一名社区专职和若干名兼职人员,实行全日制工作。
三是搞好社区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党组织设置。除辖区单位的党员外,社区根据本社区党员人数,设立党总支或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设立党总支,根据党员分布或行业等情况下设几个党支部,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设立党支部,党支部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5至9人组成。二是社区居委会设置。新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至9人组成,同时成立社区服务中心议事会、成立社区工、青、妇组织及社区文体协会、老年协会、志愿者组织等社会组织,各组织负责人可由支部书记或居委会主任兼任,成员由社区居民推选产生。三是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保留原有优秀村(居)干部的同时,采取选派镇干部到社区任职、新录用公务员选调大学生到社区挂职学习锻炼、将优秀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劳动保障协管员分到社区工作等形式,选拔一批热爱社区工作,有文化、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影响力的年轻干部充实社区干部队伍,切实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在社区干部队伍结构上,要做好村干部、社区干部人数、分工、年龄等方面的搭配,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转。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加大对社区建设投入力度,社区工作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公益事业费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年进行调整,稳步提供社区工作者的待遇,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文书报酬从20xx年1月起提高到每月2000元,在以后的5年内按15%的幅度增长,其他社区工作人员(指除了社区书记、主任、文书外,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其他成员,每个社区核定8人)的每月报酬,按照社区党组织书记每月报酬的60%比例确定。由县财政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龙党发[2010]7号文件规定解决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文书报酬,超出部分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解决。(国家正式工作人员任社区干部或工作人员的不享受社区干部报酬),村改社区后,社区干部在招考录用等政治待遇方面与现有的村干部享受同等待遇。
5、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村改社区”后的社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县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制定居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及时建立学习、财务等内部管理、来访接待、首问负责、办事承诺、情况报告、登记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在居务监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等方面,明确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权力和义务。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20xx年4月)
镇改制办公室做好改制工作的总结,对改制中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入档,镇组成检查组对各村(社区)“村改社区”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改制后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和完善,对不规范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社区依法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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