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相关制度(7篇)

篇一:党务工作相关制度

  

  新形势下党务工作有着新的工作要求。为了有效地推进党务工作建设,党务工作者应该坚持以创新发展为方向,创新工作方法,有效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为党务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党务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务工作制度

  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支委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党支部实行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活动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动。

  (三)党小组会制度。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要求和反馈;讨论改选小组长等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四)党课制度。一般每年不少于四次党课,联系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进行理想、宗旨、法纪、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教育;进行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党课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

  二、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按上级党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上级党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各党小组、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上级党委。

  五、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

  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六、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

  党支部建立党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制度。各党支部委员要按分工联系各党小组联系人要根据党员的具体实际,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党员排忧解难;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要进行督促和检查。

  七、换届选举制度

  党支部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要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党支部委员会任期三年。

  八、目标管理和“创先争优”制度

  党支部从以下四个方面实行目标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

  2、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工作知识。

  (二)党内生活

  1、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

  2、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3、在党的生活会议上主动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况,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篇二:党务工作相关制度

  

  党务工作制度

  一、党的组织制度。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党的十五大修改的《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组织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加强党员管理,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和管理党员的神圣使命。为完成这一使命,必须加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用制度教育和管理党员,使每个党员通过严密的组织生活,提高党性。对支部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对党员实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对党员来说,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了解,互相监督,巩固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在党内,所有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在组织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都要毫无例外地编入一个党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和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要参加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为党员做出表率。

  按规定时间过党的组织生活,是健全支部组织制度的关键。一般情况下,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个季度开一次。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的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及时予以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要及时地予以处理。

  二、党的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准则。

  所谓集体领导,对于党总支来说,就是凡属重大问题,如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置,党总支(支部)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等,都应提交党总支(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1、要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支委会是实现集体领导的基本形式,也是充分发挥集体经验和智慧的重要途径。这就要求党总支(支部)书记做好总支(支部)委员会的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后及时通知每个委员;开会时,要充分发挥民主,不搞“一言党”;党总支(支部)委会作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员人数少,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决不能由书记一个人说了算。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实行集体领导,并不排斥支部委员的个人作用和责任。相反,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在作出集体决定时,需要充分听取每个委员的意见;所形成的决议,又需要每个委员分头落实。如果没有个人的分工负责,就会互相推诿,无人负责。当然,个人分工负责是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下的分工负责,分工而不分家。这就要求,每个委员既要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又要对党总支(支部)的全局负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通过自己的工作来加强集体领导。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处理党总支(支部)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

  在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书记和其他委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因此,书记要有民主作风,充分尊重其他委员的权利,团结“一班人”积极执行党总支(支部)的决议;委员要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的监督和指导,当好书记的助手,使党总支(支部)的集体领导坚强有力。

  三、党内的表决制度。

  党内表决制度是党内决定重要问题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其基本原则是: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等。党总支(支部)在决定重要问题时,要召开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把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对党内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是赞成还是反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在党员大会上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在支委会内部不论是书记还是委员,他们的权利都是平等的。

  四、三会一课制度。

  五、党总支(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总支(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总支(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它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因此,要把健全党总支(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提到应有的议事日程,并切实地把这项制度坚持好。

  党总支(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总支(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能否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等等。

  党总支(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不要把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如何开好党总支(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首先,要做好会前准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集中,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委员,让大家做好准备。其次,会议召开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第三,党总支(支部)委员民主生活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党总支(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第四,党总支(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报送上级党组织,使上级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

  六、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

  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党总支以及党总支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和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倾向。请示汇报的方法是: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

  2、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落实党员汇报制度,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党总支、党总支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

  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

  请示汇报的要求是:党小组向党支部每月请示汇报一次;党支部向党总支每月请示汇报一次;党总支向上级党组织每季度请示汇报一次。可以采取口头汇报或书面汇报两种形式。

  七、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最主要的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议事日程上,认真把工作做好。

  1、要经常分析和解决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党支部要经常调查、分析、研究群众的思想情况、情绪、要求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经验、问题、发展趋向等,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如何更新观念,搞好继承、改革和创新问题;党组织应当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指导工作的开展。

  2、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计划,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工作目标、措施和办法,制定出合理的工作方案,党、政、工、团密切配合,共同进行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此外,要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行督促检查是领导思想政治工作重要的一环。既可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使得工作落到实处,又可以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带动全面,促进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向前发展。

  3、党支部委员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建立党支部委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深入到群众中去做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党支部要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

  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注意有计划地轮训政工干部,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

  5、发动党员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其中包括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教育广大群众。

  6、发动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都来做思想政治工作,建立起思想政治工作的综合体系。

  八、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党支部定期或进行某项工作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同志的意见。二是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配每人联系几个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做思想政治工作。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要进行督促检查。

  九、党支部的保密制度。

  党和国家的机密是指关系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道的事项。如果在保密时限内擅自公开或扩大范围,就是泄密,必须受到党纪处分或法律的制裁。为了防止泄密所造成的危害,必须建立保密制度。

  1、保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电局传达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2、保障保密制度实施的主要措施。

  一方面要经常不断地进行保密教育,增强全体党员的保密观念;另一方面要加强领导,支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有制度、有检查,通过检查,对执行保密制度好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其中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应开除党籍,直至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三:党务工作相关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

  党建工作基本制度目录

  1、党支部议事规则

  2、制度

  3、“三会一课”制度

  4、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5、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6、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7、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8、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9、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10、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1、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2、廉政谈话制度

  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4、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制度15、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6、后备干部培养制度

  17、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讨论决定本单位依法行政、重大工作、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5、讨论、审批预备党员的发展和转正。

  6、讨论党员的表彰奖励,以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7、讨论通过党支部领导人代表党支部在重要会议上的报告和以党支部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以及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的重要请示报告。

  8、上级党委划定应由党支部集体讨论的问题,书记和支部人员认为需要提交党支部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议题的确定

  1、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讨论顺序,经书记审定后,安排时间,召开会议讨论决定。

  2、单位各有关股室需提请党支部讨论的问题,事先需征得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提交党支部集会讨论。

  3、关于重大决策,应在党支部集会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材料应提早送给党支部成员,有关股室应作好筹办,提请党支部集会讨论决定。

  4、凡未经充分准备并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涉及几个方面事先未协调的;未经组织部门进行考察的干部任免;非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动议,一般不列入党支部会议议题。

  三、会议的召开

  1、党支部会议每季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2、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

  3、召开党支部集会,由办公室提早一、两天将集会议题通知各党员,以便安排工作,筹办意见。如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出席,需向书记请假。

  4、党支部会议召开时,对议题涉及到党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的,该成员应主动回避。主持人也可以要求该成员回避。

  四、议事和决定

  1、党支部会议议题,先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党员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作必要的汇报,再由各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由主持会议的书记归纳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决定或决议意见。

  2、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决定或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理决定,必须由到会党员的过半数通过,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其中对发展党员、提拔干部必须实行票决制。

  3、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相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4、讨论干部任免时,如原拟人选被否定,应由组织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不能由个别成员临时动议,仓促作出决定。

  5、党支部会议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保守秘密,违者要追究责任,对缺席的党员,由办公室向他们报告本次党支部会议的内容。

  5、决定的执行与反馈

  1、党支部人员对作出的决定(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支部会复议。

  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抓紧落实,并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执行情况。

  民主糊口会制度

  一、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扶植,有效地实施党内监视,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使党内民主糊口会制度化、标准化,依据《中国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糊口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内民主糊口每年召开两次,也可按照实践需要,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糊口会在七月尾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糊口会在翌年一月尾前召开。

  三、的主题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四、民主糊口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视、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标。不能把民主糊口会开成报告工作或研讨部署工作的集会。

  五、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六、为保证的规范化,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

  七、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大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恰当的方式向大众公布,切实抓好整改,接受大众监视。集会结束后,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民主糊口会要作好原始记录,重要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主要是指定期召开支部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

  二、支部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研讨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四、党小组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研究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基层群众、本单位困难职工情况,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批示和决定。

  五、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研究党章、党的基本知识、、、、“,研究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等有关知识。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教育培训要有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内容集中,要求明确,措施有力。

  2、坚持每月组织党员开展1次集中研究培训,集中研究时间全年不少于12天。研究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上级重要指示和文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本系统本单位业务知识等。

  3、研究方法灵活多样,坚持党员集中研究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讲究研究效果。

  4、集中教育培训要有专门的记录,大力提倡写研究心得和理论文章。

  6、坚持督促检查,基层党支部每半年自查一次,确保参学率、研究时间和内容、研究效果等。

  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一、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工作必须坚持以、、和“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服务承诺的内容,要对照《党章》和新时期优秀员“五带头”的具体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对自己的研究、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服务群众、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

  三、党员服务承诺的事项要简明具体,易记便行,每项承诺一般都要落实到具体事务,努力使各项工作目标要求具体化为党员的实际行动。党员承诺必须高于一般要求,经过努力可以做到,防止把服务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党

  员服务承诺形式主要有: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和自律承诺。

  四、党组织和党员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群众的意见,合理确定承诺重点,逐步扩大承诺内容,提高承诺标准,使其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推动承诺制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五、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内容确定后,采取发放承诺书、制作公开承诺专栏、办黑板报、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将党员的基本情况、承诺事项、落实时限、联系电话及监督方式等向群众公开。党组织要设置意见箱,接受监督和质询,时刻警醒党组织、党员兑现诺言。

  六、每一个党员要针对自己的服务承诺内容制定具体措施,以实践行动履行承诺,确保承诺落实到位。会,采纳个人自评、众评议、满意度测评、党支部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党员执行服务承诺制度的情况进行评议。满意度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考评结果进行公布,并作为党员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

  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一、众是密切众完成好党组织交办工作的一项措施,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在本单位办公室建立便民服务室,及时为大众提供各种服务,要求有服务流程图、服务内容和各种服务手册及相关资料。

  三、结合“城乡互联、百村共建、千户帮扶”活动,每名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党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分别联系1-3名基层群众。

  四、主要任务是了解大众的思想、工作和糊口等方面情况,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解决生产、糊口等方面的实践问题。

  5、支部定期听取众工作报告,支委会每半年至少研讨一次群系服务大众工作,对好的作法予以总结推行,对行动好的党员赐与表彰。

  六、将众的实绩,作为评定优秀党员的条件之一。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为进一步提高XXX党支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务、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面向人务员,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是:1、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酝酿、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5、党支部建设情况。6、本单位经济发展情况.7、本单位重大建设项目情况.8、本部门本单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情况。9、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10、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11、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12、有必要公开的党务政务其它事项。

  四、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视”的程序,将党务、政务公完工作贯串于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支部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众的意见,形成开端计划,经讨论后,将最闭幕果向广阔决策作出后要向大众公示,形成共鸣,赢得大众支持。

  5、党务、政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姑且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六、按照内容分歧可采纳集会公开、公告公示、网站、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分歧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集会、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七、将党务、政务公完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扶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聘请社会监视员,及时了解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一、坚持以XXX实践和“为指导,深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为进一步标准党支部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按照《中国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问题,制定重大决策,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制定重大决策主要包括:1、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2、本部门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3、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4、本部门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5、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调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辞退等问题。6、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较大资金的使用、物资(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8、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支部集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集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重大决策议题应在相关党支部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然后由书记与副书记进行沟通,告竣一致意见后,由书记确定。凡列入集会的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计划,筹办好标准的集会材料。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本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员群众和与本单位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各界群众代表。征求意见的方式一般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书、上门走访、设置意见箱,开通征求意见电活、会议表决等方式进行。凡涉及到人事和党内机密的重要问题,按组织程序进行,一般只在班子成员或本单位党员干部中征求意见。

  五、对于征求到的意见,要进行认真梳理和归纳,党支部要召开会议进行认真研讨,正确的要加以采纳,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和群众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此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程序加以实施。

  六、党支部应将执行本制度情况列入议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应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县委报告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党委成员和党员群众有权提出批评。凡对提出批评、反映问题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一、为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享有党章划定的权利,按照《中国章程》、《XXX党内监视条例(试行)》的划定,结合本单位实践,制定本制度。

  二、通报的主体和工具。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单位党支部会。通报的工具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党员干部,部分党员。

  三、通报形式和内容。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决定和重要情况,应当结合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通过各种党内集会、文件、通知、报告等,向单位党员通报。通报的主要内容有:

  1、单位党支部会议情况通报。召开单位党支部会议研究重要事项,会后应及时将会议召开的情况及形成的决议、决定以会议、文件等形式向党员传达、通报。2、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5、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通报制度的落实。党支部要强化责任,明确要求,认真抓好本制度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上级纪委、组织部门将对落实本制度情况进行监视检查,对不执行本制度划定的,将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视,增强履行党风廉政扶植责任制的责任感和自发接受监视的意识,深切推进党风廉政扶植工作,按照《中国章程》、《中国党内监视条例》等划定,制定本制度。

  二、述职述廉的工具: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

  三、述职的内容: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2、党支部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3、大众存眷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4、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5、存在问题及此后努力方向。

  四、述廉的内容: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2、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3、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等重大事宜报告及办理情况;4、单位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洁方面的情况。

  5、述职述廉的方式:1、述职述廉工作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2、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头,可与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扶植责任制工作考核结合进行。3、述职述廉应以集会的方式进行,先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作述职述廉报告,再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六、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时,全体党员、参加。

  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后,要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测评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廉洁自律情况,二是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分为优、良、一般

  和差四个等次;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八、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党员干部的民主测评和评议结果,要作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报告对象: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

  三、报告内容:1、本人夫妇、共同糊口的后代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3、本人、后代与外国人通婚以及夫妇、后代出国(境)定居的情况;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5、本人、夫妇、后代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6、夫妇、后代经营个体私业务,或承包、租赁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等方面的情况;7、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参与高消费文娱活动的情况。8、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报告程序:1、报告内容所列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党支部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2、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单位党支部将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3、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本制度所列报告对象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工作,严格按照报告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报告。凡个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或弄虚作假、报告失实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和通报批评等处理。同时,把执行情况列为干部考核、评优和晋级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廉政谈话制度

  一、实施廉政谈话制度,是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章要求,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视的重要措施。通过廉政谈话,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地。为切实标准廉政谈话工作,充分发挥其教育

  监视作用,进一步增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按照《中国党内监视条例》等有关划定,结合本单位实践,制定本制度。

  二、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包括: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各股室负责人。廉政谈话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负责本单位纪检工作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单位党组织分别组织实施,逐级负责。

  三、廉政谈话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三种类型。1、任职廉政谈话。指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新任职的下一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谈话。谈话方式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2、诫勉谈话。指纪检监察部门对有群众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的谈话。谈话应以个别方式进行。与本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谈话,由上级纪检部门进行;与单位党政副职领导干部的谈话,由由县负责本单位纪检工作的纪工委、监察分局进行。3、警示谈话。指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单位或部门中,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下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谈话。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

  四、廉政谈话要提早做出计划安排,并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原则上应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发起,经单位党支部书记审查同意后实施。重要的谈话,应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意见,经单位党支部集体研讨决定。

  五、参加廉政谈话的其他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可依据谈话方式及主谈人身份确定。谈话前,纪检监察部门应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及有关要求,书面通知谈话对象。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七、进行廉政谈话时,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主谈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

  八、廉政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必要时应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送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单位党支部。

  九、加强对廉政谈话效果的监督检查,对廉政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落实;涉及重要问题或人员的谈话,实施廉政谈话的部门要加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创新廉政谈话工作。

  十、切实加强领导,将廉政谈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之中,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有关情况,抓好具体落实。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是增强党员党性观念,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纯洁性队伍的重要措施。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视,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划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二、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树立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在广泛征求党内党外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研究教育、开展自评、党内评议、群众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的程序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必要时上一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定格一般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评议结束后,党支部应将评议情况传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5、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包括党员思想、工作、研究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看表现,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为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决不允许打击报复。

  七、民主评议党员与评先评优活动、党员集中培训及党支部民主糊口会等结合进行。对经评议认为合格的党员,表现的确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可颠末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与优秀员的称号。对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要认真做好组织处理工作。

  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本制度。

  二、每月确定一天时间为党组织与党员、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日,有重大事项可随时谈心谈话。谈话主要内容为:党支部书记向党员、职工征求意见、倾听民意、了解情况,对重要决策、重要事项、敏感问题征求广大职工党员的意见建议;对党

  员和职工关注的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通报情况;及时传达上级重大工作安排部署;对重点岗位、重点问题、重点事项进行重点座谈。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加深党组织与党员、干部职工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促进共同提高,和谐发展。鼓励党员和干部职工敞开心扉,交流思想,解决问题。

  三、建立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配套规章制度,如对困难党员、职工定期访问慰问制度,党员和干部职工有困难找党组织制度,对困难党员和干部职工帮扶制度,思想关爱制度等。

  四、帮助解决实践问题,建立记录档案。关于交心谈话中了解掌握的符合政策划定且条件具备、能够解决的,党组织当场赐与明确回答和解决期限;对政策划定不明确或虽符合划定但不能马上解决的,向党员和干部职工说明情况,并提出回答期限。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进行汇总整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发起提报上级党组织。建立专门档案,并搞好跟踪问效,对党员和干部职工提出的要求和问题,明确职责,督促解决。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一、为了加强党员队伍扶植,建立党员激励眷注和帮扶机制,提高党员主体意识,进一步激励广阔党员履行义务,发挥

  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提高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为激励广阔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单位党组织每年“七、一”期间评选表彰优秀员、并赐与一定物质奖励。

  三、单位党组织要经常关心和帮助困难党员,每年对困难党员进行调查摸底,建立生活困难党员台帐。每年“七一”、春节和重大节日,单位党组织要对老党员、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疾苦,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建立党员、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困难党员机制,建立党内帮扶资金,在思想上、生活上帮助和扶持困难党员。党员遇有特殊困难和患有严重疾病住院的,单位党支部要及时上门看望,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对长期卧床不起的党员,单位党组织要每季度定期走访一次。

  四、单位党组织要常常了解党员的基本情况,与党员交心、交心。对年轻党员要多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解决他们在工作方面遇到的实践困难;对流动党员要常常与他们取得联系,送上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重视发挥他们的优势,征求他们对家乡扶植的意见发起。对履行义务不好、思想开始滑坡的党员,党组织要常常上门访问,多关心爱护他们,并进行必要的批评

  教育,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坚定理想信心,促使其履行党员义务。

  五、单位党组织要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内活动,在活动中更好地把党员凝聚起来,让党员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要在政治上关爱党员,保障事务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发动党员更加热心自觉地支持和参与党内事务,促进单位党组织的团结和谐。

  后备干部培养制度

  为贯彻执行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为全局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备力量和组织保障。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后备干部的选拔,要严格坚持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择优确定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精,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干部职工。

  二、在培养选拔过程中,必须根据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经群众推荐、党员讨论、民主评议,党支部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后备干部名单。

  三、要坚持任人XXX,唯才是举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首选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本领强、能够带领干部职工为全局的发展开拓进取的年轻人做培养工具。

  四、后备干部确定之后,要加强培养。根据后备干部的情况制定计划,定向培养,使其具备胜任拟任职务所必须的政治素质。

  5、定期考核。按照民主评议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六、每年要按照后备干部的表现和大众的评议,进行相应的调整,实施优胜劣汰。

  七、后备干部选报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实行条件标准,程序公开。

  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1、考核工具和原则。考核工具为本单位所有党员干部;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严格认真、激励为主的原则。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在岗位目标责任内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工作质量、效果和进献等;同时还包括其服务工具、基层大众和监视机构对岗位绩效的评判与反馈。

  3、考核办法。党员干部绩效考核与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核办法按照自查自评、群众推优、研究定等、公示审核、总结表彰的方法步骤进行。被考核人先从研究、工作、纪律、作风四个方面进行自查自评,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述职推优,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评议定等,并通过公示审核正式确定评价结果。

篇四:党务工作相关制度

  

  时间:XX年XX月XX日

  党务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1、党支部委员会议(1)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2)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要事项。

  (3)出席会议成员:支部委员。

  2、全体党员会议

  (1)支部党员会议原则上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其他委员召集。

  (2)会议主要内容: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过组织生活;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3)出席会议成员:全体党员。

  3、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1)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召开。召开时间为每年12月份或次年1月份。

  (2)会议由总经理或书记主持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主要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各项党纪政纪情况及结合实际情况需要检查的有关问题。

  (4)参加人员:公司中层以上党员干部。

  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1.采取集中学习和自行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自觉学习******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2.一般每月安排一个单位的时间进行集体学习。参加对象为公司全体党员。

  3.遇有重要会议精神、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应按照要求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并

  时间:XX年XX月XX日

  抓好贯彻落实。

  4.

  坚持党课教育制度。除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学习外,党支部每年有计划地结合实际组织1-2次党课。

  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极慎重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2.

  党支部对每个培养发展对象,应及时落实具体党员培养联系人。

  3.

  承担培养和联络工作的党员,应主动经常与培养对象谈心,及时掌握其现实思想和工作状况等方面的表现,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进度情况。

  4.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和培养。对预备期党员,入党介绍人仍要与其保持密切的联系,关心其入党后的表现,以便其按期转正,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5.

  在组织发展中,注意定期听取党内外的意见。

  四、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逐步建立党员活动室,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自己在企业中的作用,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

  3.

  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员应每月向所在支部按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如长期外出时,可提前交纳或委托别人按时交纳党费。党费收缴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

  五、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具体措施

  1.

  党员干部应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做遵

  时间:XX年XX月XX日

  纪守法的模范。

  2.

  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规定,做到管好财、用好财、不贪财。

  3.

  在招商引资、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等工作中,不搞私下交易,不接受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损公肥私。

  4.

  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检查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自觉以党纪政纪规范自己的行为。

  附:

  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准规定

  1.

  不准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

  2.

  不准个人及其亲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3.

  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

  4.

  不准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

  5.

  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

  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

  四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1.

  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

  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

  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

  要廉洁奉公,不接

  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

  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

  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亲、营私舞弊;

  7.

  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

  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时间:XX年XX月XX日

篇五:党务工作相关制度

  

  党务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

  工作职责

  党支部工作范围

  党支部是单位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其主要工作范围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靠全体干部职工,推进单位改革和发展。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为党的纪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研究决定单位建设和改革,以及财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及重大问题,保证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议、决定、工作计划

  l、按上级党委部署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或计划的实施方案。

  2、经常检查和搜集所属党小组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或反映青况。

  二、加强班子建设,提高班子整体素质

  1、制定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定期组织评议党支部工作,并向党员大会通报评议情况和整改措施。

  3、及时解决班子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经常沟通思想、传递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团结,发挥好一班人的作用。

  三、坚持党的制度,提高党的生活质量

  1、定期召开党员大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总结会议工作。

  2、定期召开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和工作计划的贯彻情况。

  3、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党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互相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实际问题。

  4、定期进行党课教育,并经常结合当前政治形势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对党员进行教育。

  5、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对反映的合理性建议,要及时给予答复,积极帮助解决。定期调整非党

  积极分子队伍,确定非党积极分子和重点发展对象,制定发展党员的年度计划。

  四、抓好党员教育,积极开展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调查分析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

  2、积极探索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

  3、定期进行考核,注意发现典型,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4、采取定期对话、谈心和走访等形式,了解党员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党员的意见。疏通党内民主渠道,保障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抓好党小组建设

  1、负责制定加强党小组建设的全年计划。

  2、定期检查党小组贯彻党建制度的情况,及时推广党小组工作经验。

  3、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小组长的业务工作。

  六、严格党内的纪律监督

  1、围绕各时期端正党风工作的重点,结合本局特点,特定加强党风纪建设的措施。

  2、对本局的党风纪状况,定期进行检查,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评议。

  3、按党章规定,及时查处违反党纪的党员。

  七、加强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1、定期调整非常积极分子队伍,确定非常积极分子和重点发展对象,制定发展党员的年度计划。

  2、制定培养非党积极分子工作计划。

  3、认真落实党员与非党积极分子联系户制度和对重点发展对象的考察培养情况。

  4、搞好政治审查,完备党员发展工作的材料,按党章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5、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6、按期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及时上报党委审批。

  八、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1、指导党员在行政执法中发挥骨干作用,影响和带动干部职工,确保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2、及时向行政领导反映干部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建议。

  3、定期研究群团组织工作,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九、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党的保密工作。

  1、掌握单位统战对象的基本状况,依照党委的要求,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2、加强党务文件及有关资料的管理和做好党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

  党务工作任务

  第一条

  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政治水平,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单位得到贯彻执行。

  第二条

  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强化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按时交纳党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三条

  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继承和发扬党的三大作风,强化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维护国家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使广大党员干部经得起考验,确保清政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和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

  第五条、协助行政领导做好考核干部工作,认真听取和

  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第六条、讨论研究群团组织工作等重要问题,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发挥群众组织和计划生育部门的作用,关心职工利益,活跃文化生活。

  第七条,加强对业余党校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任务。

  第三章

  党内组织制度

  第九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模范作用,特制定本条例。党支部和党员应当认真履行和监督条例的实施。

  第十条、坚持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年两次,需要时可临时增加。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实行差额选举,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捉批准。

  第十一条、坚持党代表的委员会制度。支部委员会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则结合的原则,对同级党员大会负责,执行党员大会决议。为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职能,坚持实行例会制度。会议内容;学习贯彻党的重要文件,决议;审议工作计划、总结;讨论党员思想情况,审批新党员和奖惩等有关部门事项。会议议题事先做好沟通工作。

  第十二条、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汇报个人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生活会。

  第十三条、积极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和

  “创优争先”活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照评先评优条件,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第十四条、坚持党员标准,发展新党员。党支部要采取措施,强化对要求入党的织极分子教育、培养、考核,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章

  党内学习制度

  第十五条

  坚持每周政治学习例会制度。在职干部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20天,主要是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学习形式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地进行。总支重点抓好计划的实施和辅导,请领导上党课。

  第十六条、每年举办1——2期党外积极分子培训班,组织非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章》、《准则》,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知识。

  第五章

  党内监督制度

  第十七条、实行党内监督。按党章规定,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因此,要认真贯数的组织原则作出决定。

  第十八条、坚持党员大会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

  年两次,需要时可临时增加。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实行差额选举,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抱上级党组捉批准。

  第十九条、监督内容:以《条例》规定的党内监督八项内容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反对以权谋私及其思想作风、工作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监督,防止各种不良现象发生,保持党内廉洁。

  第二十条、实行纪律监督。对党内违纪案件,严格按照中纪委关于党内纪委监督的若干规定,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耐心教育,严肃处理。

  第六章思想政洽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条、实行以党支部为核心,以广大党员干部为主要力量,一抓一级,层层负责抓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制。坚持两手抓,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要坚持党性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注意防止“只讲物质,不讲精神,只讲迁就,不讲原则”的倾向。

  第二十二条、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要围绕新时期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部门的业务工作,针对本局工作人员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其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保证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三条、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要坚持正面教育和疏导为主的方针,通过学习宣传、说服教育、民主讨论、谈

  心与关怀等方法,及时化解矛盾,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率先垂范,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带动群众。

  第七章

  党支部日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要做好日常事务性工作。书记或副书记注意做好各委员间的协调工作,既要充分发挥专职委员的主动性,创造性,能够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又要调动兼职委员的积极性,你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齐心协力地做好党务各项工作。

篇六:党务工作相关制度

  

  日常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党员日常行为,推动党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党组织的全体党员,是党员日常行为的行为准则和管理规范,是保障党员权益、规范党员行为、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制度。

  第三条

  党员应当严格遵守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恪尽职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能力水平,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党的教育,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

  第四条

  党员应当以身作则,恪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守党的组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党组织机密,绝对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及上级党组织的工作安排。

  第二章

  日常党务管理

  第五条

  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组织生活、党课教育、党性锻炼和党纪检查等活动,认真学习理论知识,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提高组织觉悟。

  第六条

  党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党组织活动,积极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组织和动员身边的群众积极支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

  党员应当维护党内团结,不得对党组织和干部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和诋毁,不得利用党内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有明显的派别行为和党内分裂行为。

  第八条

  党员不得在党组织活动中违反公序良俗,不得在党组织活动中从事赌博、走私、嫖娼、吸毒、酗酒、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擅自组织和参加各类不当活动。

  第九条

  党员应当保守党内秘密,不得擅自向外界透露党的机密信息和党的重要决策,不得利用党内信息牟取私利。

  第十条

  党员应当维护党员形象,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在公开场合自觉遵守党的标准和纪律,言行举止得体、庄重大方。

  第三章

  党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党员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等权利,但行使这些权利不得损害党的利益,不得损害党的形象。

  第十二条

  党员有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有知情权、表达意见权、参选权和监督权,但在党内事务中不得擅自发表对党的批评和抨击。

  第十三条

  党员有被提名为组织职务的权利,但需要经过党组织的评议和批准。

  第十四条

  党员需要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机构,服从党的纪律,服从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安排,积极支持党的工作,无私奉献,为党和人民事业服务。

  第十五条

  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执行各项任务,带头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情况,带头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支持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和安排。

  第四章

  日常党纪管理与违纪处分

  第十六条

  党员应当严格遵守党纪,不得有违背党的纪律的行为,不得有违反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生活纪律和工作纪律的行为。

  第十七条

  党员有违纪的行为,需要受到党内纪律的约束和处理,自觉接受党的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党员有违纪行为,行使党纪处分权的组织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审查调查,并依法依规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严重违纪的党员可以给予党纪除名。

  第十九条

  党员如果被开除党籍,丧失党员资格,应当自觉终止党员权利和义务,不得再以党员身份代表党组织参加党的活动。

  第五章

  日常党务监督和评议

  第二十条

  党组织要对党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和评议,对党员的表现和作风进行评价,及时给予党员批评教育和表彰奖励。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可以通过党性测评、党员亮相、考评等方式对党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评议,保证党员良好的形象和作风。

  第六章

  日常党务管理制度的落实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全面建立在党员中传达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决定、学习宣传党的思想理论和党的组织生活的制度。

  第二十三条

  建立党内监督制度和党员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监督的作用,加强党员日常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日常行为的培训和教育,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

  第二十五条

  定期对党员的日常行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党员的日常行为合规。

  党组织应当建立日常党务管理制度档案,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对党员日常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进行定期审查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党员如果对本制度、党组织的工作安排和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党组织提出申诉或上诉,党组织应当尊重党员合法权益,严格尊重党员的申诉。

  第二十七条

  党员如果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党组织有权利按照相关党内法规给予党纪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党纪除名和开除党籍。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党组织制定和修订,经党组织讨论通过后执行,对党员日常行为进行管理,对党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议。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的具体规定由本制度订定和公布,对党员的日常行为起着指导作用,有助于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

  第三十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党员违纪行为是有违纪行为的,应当从公布之日起受到本制度的约束和管理。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党组织所有,具体解释由党组织制定并通知党员,党员对本制度的解释有异议,可以向党组织提出申诉。

篇七:党务工作相关制度

  

  党务工作制度

  党务工作制度是指党内关于组织管理、决策执行、党员参与等方面的规范和制度。建立健全的党务工作制度,对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的组织效能,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党务工作制度应当明确党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党的组织架构是指党的各级组织之间的层级关系和职能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能够有效地分工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明确的职责分工能够使每个党组织和党员清楚自己的责任范围,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其次,党务工作制度应当规范党内决策和执行程序。党内决策和执行程序的规范化能够保证党的决策科学、民主,执行有力、高效。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形成科学决策;在执行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决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再次,党务工作制度应当促进党员参与和民主管理。党员是党的组织的基本组成部分,他们的参与和监督能够有效地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因此,党务工作制度应当设立健全的党内民主管理机制,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党员能够更加主动地参与到党的建设和事业中来。

  最后,党务工作制度应当加强对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监督和考核。只有通过严格的监督和考核,才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

  总之,建立健全的党务工作制度对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党的组织效能,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不断完善党务工作制度,确保其科学、合理、有效地发挥作用,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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